会员服务-互助医疗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广大职工参加的一种收费低、保障高、手续简便赔付及时、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活动,为国家社会保障的有益补充。
所领导高度重视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组织工会每年为具有青岛市医保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我所职工参加该互助活动情况如下:
1.人员范围:工会关系在我所的在编职工、统招统分博士后及项目聘用职工均可参加
2.参保种类:职工医疗A方案;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障。
3.保障范围和标准:因住院、家庭病床、门诊大病发生的由本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按照 150 元标准给予保障金,一个保障年度只补助一次;起付标准以上、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按照 75% 的比例标准给予保障金;进入统筹支付前,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按照 60% 的比例标准给予保障金;获得青政发﹝2016﹞35 号文件规定救助的,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按照 60% 的比例标准给予保障金。
4.保障期:保障期为 1 年。初次参加设 30 日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保障待遇。保障期按时接续的,不再设等待期;但保障期满未按时续期的,仍设 30 日等待期。
5.理赔流程:职工可通过齐鲁工惠 APP 进行线上申请。登录齐鲁工惠 APP,选择青岛市总工会站点,点击 “更多应用”,在常用应用里选择 “互助保障”,在保障金申请中选择 “医疗互助”,据实填写星标选项、选择医疗记录,按照提示步骤提交即可。青岛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接收申报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审核,并与社保、医保部门核对缴费及医保结算信息,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障金拨付。
若有问题请咨询青岛市总工会职工保险互助中心或联系研究所工会gh@qibebt.ac.cn。
部门 |
联系电话 |
业务科 |
82898956(参加互助活动) |
稽核科 |
82898955(申领保障金) |
综合科 |
82898959(服务效能监督) |